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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22-09-06

校办字〔20227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畅通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渠道,窗体顶端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校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规范有序、沟通互动的接待原则。

第三条 接待事项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和生活服务及其相关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议或意见,来访者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或问题等。

第二章 接待机制

第四条 接待日一般由现任校领导轮流接待,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地点同每周校级会议公布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

第五条 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主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多名师生员工反映同一问题或诉求予以接待时,约访者代表原则上不超过2-3人。

第六条  接待日实行预约制。来访者可在学校校长办公室网页下载并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领导接待日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校长办公室,或发送至me_office@ifytek.com,校长办公室协调安排后,通知预约者具体接待时间。

第七条 校长办公室为校领导接待日的责任机构,负责接待的前期准备、协调督办、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积极主动为来访者提供服务,为更加高效办事,根据需要,安排相关单位负责人随同参加。

第三章 接待事项受理与办理

第八条 受理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二)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三)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方面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对学校有关单位在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第九条 办理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现场答复的,给予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或因相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经负责接待的校领导批示后交相关单位解决,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由校长办公室将办理结果报至校领导后反馈来访者;对特别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召开专题会研究,先做好解释工作,待研究后由校长办公室答复;

(二)校长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相关单位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情况,督促落实;

(三)校长办公室根据办理结果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领导接待日事项办理表》(附件2),一式三份,校长办公室、承办单位、来访者各执一份。不适宜书面答复的事项,由校长办公室或承办单位直接向来访者作口头答复;

(四)校长办公室对来访者所反映的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形成季度简报,并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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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接待相关要求

第十条 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接待日安排的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工作,专心负责师生员工接待,根据来访诉求情况,可安排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参与接待日的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来访者进行沟通,营造和谐、友好、民主的访谈气氛。同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来访者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应情况和问题,自觉维护学校正常运行秩序。

第十二条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根据学校会议决定或校领导批示意见,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应。对推诿或拖延不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