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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校长办公室 2021-04-25

校办字〔2023〕14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的业务流程与规格标准,倡导勤俭节约,提高接待质量,展示学校品牌形象,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务接待原则

第一条 以校为本,加强联络。公务接待要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加强联络、交流信息,争取上级部门、兄弟院校、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助力学校建设发展。

第二条 务实节俭,热情周到。公务接待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无故陪餐,又要遵循通行礼仪标准,精心组织、细心服务,不断提高接待水平,认真完成接待任务。

第三条 坚持“谁邀请、谁接待、谁负责、谁支出”的原则。

第二章 公务接待分级

第四条 公务接待实行分级管理。分为校级公务接待和部门级公务接待:

(一)校级公务接待:根据来宾的身份和影响力等,分为重要和一般两个等级。

1.校级重要公务接待:对学校发展和建设有重要影响的政府、企业主要领导及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兄弟高校、主流媒体来访调研、考察指导或参加会议活动等。

2.校级一般公务接待:政府机关、兄弟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一般性的来访参观、考察交流等。

(二)部门级公务接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业务部门、兄弟院校二级部门领导一般性的来访调研等。

第三章 公务接待管理

第五条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原则。校级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统筹负责,部门级公务接待由各业务对口单位负责;根据来宾的身份和来访的目的,统一标准、对等接待。

第六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公函制。无公函(访问函、邀请函、会议通知或其他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第四章 公务接待职责分工

第七条 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校级公务接待活动函件往来、邮件流转、接待类型与规格审定、接待通知发布、接待任务分配、参观讲解与路线规划、接待资源、会议材料、会务服务等工作。

第八条 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校级公务接待的记录及宣传报道,必要时由艺术工作室负责做好视频摄像。

第九条 资产处负责做好校级公务接待中涉及到接待物资的采购、发放及对物资领用标准的审核。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校级公务接待涉及场所路线的环境卫生、公用设备设施维护、校内就餐安排等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处负责做好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报销的审核。

第十二条 智慧校园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会议、参观等活动中信息化运维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 保卫处负责做好公务接待中来访车辆人员放行及引导、参观路线沿途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接待单位负责做好部门级接待各项统筹工作。

第五章 公务接待执行流程

第十五条 接待前,接待单位应制定公务接待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来访(会议)时间、来访(会议)目的、来访人员信息、陪同人员信息、接待流程(参观、会议、用餐安排)等内容。

校级公务接待方案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制订,并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接待通知单》方式发布;部门级公务接待由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接待方案。

 负责接待单位应根据接待方案准备好接待物资、场所、文件资料等资源,提前通知参加接待人员,准确了解来宾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路线及抵达时间,做好迎接工作。

第十六条 接待过程中,参加接待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言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诚恳,遵守工作纪律,让来宾感受到热情周到的氛围。

第十七条 接待结束后,校长办公室负责建立校级公务接待工作台账,做好接待方案、影像资料(照片、录音、视频等)、新闻稿等记录的存档工作,针对特别重要的校级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复盘;接待单位负责做好部门级接待相关记录的存档工作。

第六章 公务接待规格和标准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规格

(一)校级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校领导要求或相应的业务安排相关校长、书记参加。

(二)部门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校长、书记参加,如确需安排,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接待计划报备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统筹安排。

(三)各级接待规格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接待规格对照表》执行。

第十九条 公务接待标准

(一)用餐标准

1.一般客人来访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由接待单位申请招待餐券,在教职工餐厅安排工作餐;确需安排宴请的,须报分管联系校长批准。

2.根据接待级别确定人均就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校级重要公务接待不超过180元/人,校级一般公务接待不超过150元/人,部门级公务接待不超过130元/人;随行驾驶员和工作人员餐标不超过60元/人。以上人均餐标不含酒水,原则上酒水费用应不超过就餐费用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须报校长审批,超过500元/人(含酒水)须报执行董事审批。

3.公务接待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1。午餐严禁用酒,宴请工作餐应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食材或用野生保护动物烹饪的菜肴,不得提供高档烟酒。

(二)住宿标准

来访客人如需住宿,安排在校外协议酒店或按流程申请学校招待房,参照协议价格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车辆安排

校级公务接待用车安排由校长办公室负责;部门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如需用车,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申请私车公用。

(四)礼品或纪念品

1.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向客人赠送礼品,对重要客人经请示分管联系校长同意后,优先考虑科大讯飞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或其他纪念品。

2.校级公务接待活动中来宾赠送的礼品或纪念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存放和建立台账;部门级公务接待活动中来宾赠送的礼品或纪念品自行存放和建立台账,对于特别贵重或有意义的应移交校长办公室。

第七 公务接待审批与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 校级公务接待费用根据接待事由业务归口单位列支,接待所需的物资、资料等由校长办公室提供;部门级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归口单位业务招待费预算,并自行准备接待中的物资(除学校相关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 校级公务接待或需要校长、书记参加的部门级公务接待实行事前审批制。接待前,接待单位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联系校长审批。接待后,接待费用决算在预算内,接待单位按流程进行报销;如超出预算,需另外提供报批记录作为报销凭证。

第二十二条 各接待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台账包括接待事由、接待时间、接待对象、接待地点、参加接待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发票等材料,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接待单位应自觉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务实节俭地做好接待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第二十五条 各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执行接待标准负主要责任,具体接待人员对执行接待标准负直接责任,对把关不严、擅提标准、违规接待的,或者明知违规而不制止的,学校将严格查处问责。

第二十六条 监察审计处负责接待规格标准、接待纪律的监督和检查,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学校出访接待原则上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校办字〔2019〕10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