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办字〔2024〕24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体系化、流程化、信息化,结合学校督查督办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实施需求,现对学校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做进一步明确,同步对督查督办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并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督办体系架构与实施流程
(一)督查督办形式与内容
1.定期督办
组织目标:主要针对学校组织目标年度目标及季度分解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定期督办。由校长办公室通过督查督办 系统发布组织目标季度分解目标,各单位通过督查督办系统按季度反馈目标完成情况。
2.专项督办
主要针对学校专项任务开展督办,根据一事一项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办。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重点工作督办:学校重大专项工作、重要工作安排事项等的完成落实情况督办。
(2)会议事项督办: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重要专项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督办。
(3)交办事项督办:学校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督办。
(4)协调事项督办:跨单位重要事项、行政综合事项的服务协调。
(5)信访事项督办:学校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事件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督办。
(6)上级文件办理督办:上级主管部门来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二)督查督办工作流程
督查督办工作流程适用于各类督办任务的管理跟进,具体包括以下六个环节:
1.立项拟办:校长办公室负责根据督办任务的来源,收集督办任务立项依据文件,如组织目标发布通知、会议纪要、校领导批示、上级文件等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立项意见。立项内容主要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2.通知交办:督办事项立项后,校长办公室通过督查督办系统将任务发送至承办单位,做到任务、要求、时限和责任清晰具体明确。特殊、紧急情况采用电话等口头形式交办,之后通过督查督办系统补发督办任务。
3.及时督办:校长办公室发送督办任务后,应定期进行督办提醒,及时跟进。
4.适时催办:承办单位收到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超过办结时间尚未办结的事项,校长办公室要加以催办,必要时向承办单位发书面催办单,同时协助承办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催办时限内仍不能办结的,校长办公室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由领导牵头协调督办。
5.反馈验收:承办单位应安排专人管理督查督办系统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督办事项办理结果。校长办公室对照交办要求,对承办单位的任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认定办结。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须由承办单位作出说明或提出延期申请,并报请校领导批示。
6.定期通报:督查督办各模块内容均由专人分项负责,校长办公室于每季度统一整理汇总各模块督查督办工作进度,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发布督查督办简报,其中信访工作单独通报。
督查督办工作体系架构与实施流程图详见附件1。
二、督查督办系统功能优化上线
(一)系统优化功能
根据督查督办体系架构与实施流程管理需求,校长办公室联合技术中心对督查督办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具体新增功能如下:
1.学校各类督查督办任务均将通过督查督办系统实施管理,本次系统优化主要将督办任务类别由原来的2类增加至6类;同时按照岗位职责分别设置管理员,管理员由1人增加至4人。
2.根据督办任务分类对督查督办系统功能进行了细化拆分,按照督办任务类别设置不同的系统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3.督查督办系统其他功能未进行调整,各单位秘书可通过督查督办系统查看本单位待办理的各类任务并进行跟踪管理。督查督办系统使用说明详见《督查督办系统用户手册》(附件2)。
(二)新增功能上线运行时间
2024年9月12日起上线运行。
(三)系统访问方式
登陆统一信息门户平台,在门户首页的“推荐系统”模块点击“查看更多”,再点击“行政办公”模块,找到“督查督办系统”点击即可使用。
附件:1.督查督办体系架构与实施流程图
2.督查督办系统用户手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